“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是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高崖村人民调解员王延军对本村一起邻里纠纷双方当事人讲的一则耐人寻味的历史典故,无形中将“互谅互让”的相处原则根植于群众内心深处,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圆满签订调解协议书。
王延军,高龙镇高崖村人,从事教育工作30余年,退休后被聘为该村人民调解员。工作中,他以法为据结合村规民约、乡风民俗等方式进行矛盾化解;他把准矛盾“脉搏”,开好和解“良方”,力求做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在该村190余家拆迁安置和1000户的水网改造项目中,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2起,在群众心中具有很高的威望,该村也于2021年荣获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在偃师区230个村(社区)中,像王延军一样根植于人民调解一线发挥“余热”的“五老乡贤”人员有600余名,他们活跃在田间地头,忙碌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的现场,用真诚、真心和付出去感化矛盾双方、化解争议,用热爱和坚守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为维护乡村的和谐与安宁,贡献着智慧、凝聚着力量。
近年来,偃师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为抓手,整合“五老乡贤”丰富的资源,发挥乡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复员军人有威望、有学识、有作为的优势,打通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大格局。
积极探索,组建平台。一是摸底调研。深入部分“五老乡贤”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较高的村(社区)进行调研,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制定了“五老乡贤”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宣传发动。广泛宣传“五老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发动各镇(街道)、村(社区)富有调解工作热情、具有一定调解工作能力的“乡贤”积极参与;三是搭建平台。组织和引导“五老乡贤”人数较少的村(社区)建立“五老乡贤”人民调解工作室、组织“五老乡贤”人数较多的村(社区)成立“五老乡贤”理事会,参与村中事务谋划和监督,将“五老乡贤+”扩大到乡村治理的方方面面。
明确定位,完善制度。一是明确“五种”职能。明确“五老乡贤+组织、宣传、调解、监督、服务”等五种职能,充分发挥乡贤在政策宣传、矛盾化解、政务监督、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奏响调解“三步曲”。“一步:前端预防”对本辖区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地毯式排查,排查结果上报区社会治理指挥服务平台,平台对高发矛盾纠纷类型进行分析预警。“二步:中端化解”按照“71530”制度(即小矛盾由村负责,7日内化解;重大矛盾由镇、街道负责,15日内化解;疑难矛盾,由区综治中心负责,30日内化解),由各村(社区)、镇(街道)、区调解中心分别对上报的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和稳控。“三步:末端问效”对成功化解的矛盾纠纷督促签订调解协议,巩固调解成果;对未成功化解的,做好安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引导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三是“1+N”网格管理见实效。在山化镇马洼村,1个大网格划分为了8个小网格,每个村民组为1个小网格,村内20余名“乡贤”为兼职网格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实行“点单式”选择,让群众选择自己熟悉或信任的“乡贤”化解自家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保障到位,激发活力。一是以奖代补激活力。将“五老乡贤”调解员纳入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奖励补贴对象中,实行“一案一补”。按照调解卷宗,每个案件给予30-50元不等补贴,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给予100—500元补贴,区委政法委年终依据各镇(街道)矛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相应奖励;二是业务培训提能力。区级每年2次、各镇(街道)每季度1次,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和“法律明白人”培训,从理论化和实战化角度出发,不断提升“五老乡贤”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经验交流传帮带。山化镇马洼村每周召开座谈会,在传达上级相关方针政策的同时,还会对本周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化解结果进行分享交流和总结,该村典型做法在全区进行推广。今年以来,全区“五老乡贤”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900余件,化解成功率98%,有效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偃师区600余名“五老乡贤”从最初的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乡村振兴、“三清两建”、污水管网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乡贤”们倾注了无数的智慧和热情。
据了解,下一步,偃师区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的“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要求,打造具有偃师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