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对于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群众身心健康、打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精神,逐步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坚持疏堵结合、以禁促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的原则,综合施策,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众参与的“三位一体”秸秆禁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全镇秸秆禁烧监管水平,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饮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不断提高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率。
目标责任: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巩固禁烧成果,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进一步遏制焚烧秸秆现象。
二、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一)健全领导机构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孙海涛同志为组长,镇领导刘继伟、李艳锋、宋晔辉、王国帅、刘冰、郭丹丹为副组长,以及各行政村和镇直、镇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府店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镇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禁烧办”),办公室设在镇新农办,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巡逻队伍,做到24小时有领导带班、有专人值守。根据需要,207国道沿线各行政村巡逻队伍不少于20人,其他行政村巡逻队伍不少于10人,巡逻队伍要佩戴统一标志,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反应能力。
(二)实行目标管理
秸秆禁烧是一项日常开展的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各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与各行政村、行政村与村民组,要层层建立禁烧责任制,镇领导、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块,切实做到每个地块都有责任人,每着一把火都能查到人。严格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层层贯彻落实。各村须将村领导小组名单、村干部包组情况、组干部包地块、巡逻队员名单报镇禁烧办,此项工作将作为评先及通报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宣传氛围
实践证明,禁烧氛围是否浓厚是决定禁烧成败的关键。各村必须于镇秸杆禁烧工作会议后2天内召开全村秸杆禁烧工作动员会,将禁烧政策贯彻落实到各家各户。要大造声势,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有线广播、大喇叭、印发宣传品、制作横幅、标语、发动学生宣传等一切可利用的形式,宣传学习上级禁烧精神,扩大宣传效果,使禁烧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镇政府将组织禁烧宣传车在主要路段巡查,要求每村必须悬挂10条以上禁烧横幅,书写张贴20条禁烧标语,在全镇全村形成强烈、浓厚、高压的禁烧态势。
(四)严格“三书”发放
一是承诺书。由市禁烧办统一印制《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承诺书》,每户一份,由各行政村负责送到每个农户家中,由每个农户对自家秸秆利用和禁烧做出承诺,以村为单位收回存根统一存管。二是目标责任书。乡镇、村组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三是告知书。由市禁烧办统一印制《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告知书》,由各行政村负责送到每个农户家中,把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措施、焚烧的危害及处罚规定,告知每家农户。对此项工作,镇农办将组成督查组深入各行政村检查督促,确保“三书”发放率达到100%,对发放工作不力的行政村要提出整改意见,对于整改不力的要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
(五)强化秸秆管理
各行政村要对本辖区内的农用机械进行组织动员,合理调配,严格管理,秸杆能还田的要就地还田,能青贮利用的要充分利用,对无能力还田和利用的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将秸杆清运到村、组指定地点,田间、地头、路边、渠道、树木周围严禁堆放秸杆。村界、组界特别是通道绿化的树木旁要打出5米以上的隔离带。龙少路、营君路、府李路、207国道沿线200米范围内的秸杆力争还田,集中堆放点的秸杆要指派专人看管。
三、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
一是大力实施秸杆直接还田。要加大农业机械推广力度,在巩固现有秸杆还田面积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还田比例,要把秸杆还田作为综合利用的主要措施,确保秸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二是鼓励养殖企业加大青贮力度,尽可能就近消化。三是搞好秸杆集中堆沤。各村要结合实际,在农作物种植比较集中的地区,积极组织开展秸杆集中堆沤,应把集中堆沤作为秸杆综合利用的一条重要措施。四是做好秸杆加工利用新技术推广工作。五是扩大农机保有量,对于购置玉米收割机、免耕播种机、还田机、打捆机、压块机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在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继续实行10%累加补贴。
四、严管重罚,责任追究
(一)严管重罚
每着1堆火且处置不力、超时延时的,扣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当月工资500—1000元;连续发生3次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连续发生5次的,由镇纪委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二)强化巡视督查
镇、村两级巡逻组要明确各自责任,严格组织纪律,保证巡逻时间,切实发挥监督职能,要铁面无私,严管重罚,一级查一级,级级管禁烧,坚决把每一堆火、每一次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人,处罚到位。要开通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要快速出击,抓住线索,一查到底,处理到位,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举报电话:67408003、67408009。
(三)奖惩并举
镇政府将拿出专款对禁烧工作组织得力,效果好的村予以奖励。对禁烧工作措施不力,成效差,组织失控的单位,镇政府将给予单位及责任人核减经费,停发工资及绩效工资,责令停职、辞职、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四)加强司法保障
镇派出所对严重违犯禁烧规定,情节恶劣或阻挠禁烧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当事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