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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五绿并进促乡村振兴

来源 : 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3-07-10     点击次数:997

偃师区五绿并进促乡村振兴

 

偃师区现有林地面积26.8万亩,其中国有林地面积约2.19万亩,集体林地面积约24.61万亩,森林覆盖率10.91%,林木覆盖率23.14%,林木蓄积33.24万立方米,全区林业总产值3.74亿元。2011年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达标县(市)”。2022年洛阳市林业局授予“科学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先进单位”、 “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工作先进单位”。

一、聚焦管绿抓督监管。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将林长制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推进工作落细落实。2022以来,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开展林业调研活动10余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林业工作各3二是健全组织体系。建立区镇村三级林长体系,设立区级林长19名、镇级林长144名、村级林长445名。三是开展常态化巡林。坚持集中巡林和日常巡林相结合,扎实开展集中巡林月活动,全年区级林长巡林120余次,镇级3000余次、村级10000余次,实现了巡林全覆盖,协调解决各类问题90余个。四是高效推动落实。全区设立1个区级、13个镇级、210个村级林长办公室,明确236名同志专职从事林长制工作。目前,已为各级林长提供森林资源清单50份,区签发总林长令2次,推动林长制由“建立”向“见效”转变。

二、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一是实施首阳山森林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经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在完成虎头山生态公园提升改造的基础上,利用北邙矿区废弃地、荒山荒坡建设首阳山森林公园,完成绿化面积3500亩,不断加厚城区北部生态屏障。一举改变山体裸露、环境脏乱差的现状,实现昔日废弃矿山的绿色蝶变。二是实施偃巩交界绿化工程采用削吝造台地的办法,完成绿化面积320余亩,栽植各类高档次苗木2.5万余株,成活率达到95%以上,成为洛阳市东出口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三是实生态廊道网络工程对全区的伊洛河河堤、207国道、S539线、顾刘路等省道、县乡道进行提升改造,形成纵横交错,错落有致的优美景观。四是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按照“一村一品”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覆盖全68个行政村,其中争取发展省级森林乡村示范村20个,特色小镇3个。五是实施营造林工程三年以来完成国土绿化面积3万余亩,其中飞播造林1.1万亩,为推动全区国土绿化步伐夯实了基础。六是实施府店安乐村困难地造林工程。累计投资2367万元,连续两年分两期共完成府店镇困难地造林工程2058亩,栽植树木26万株,成活率达90%以上。2022年6月份,洛阳市国土绿化暨夏秋季树木管护现场观摩推进会在偃师区成功召开。

三、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一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三级林长定期开展巡查,实行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式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乱砍滥伐林木3宗,制止超证采伐行为2起。对2022年以来国家林草局下发的疑似图斑逐一进行现地核实,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查处率100%。持续抓好森林防火,定期进行巡查督查,悬挂横幅600余条,设置6个固定防火检查站、20余个流动防火检查站,成立254人的网格员队伍,与蓝天卫士形成技防+人防机制,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建成洛阳市首个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平台,我区没有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案件,森林病虫害成灾率和森林火灾受害率均低于0.9‰的预定目标。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全区377株古树名木均实行挂牌保护。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出台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加强对5家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企业的日常监管。三是夯实林业科技支撑。通过实地培训等方式宣传林业技术100余次,发放资料10000余份,受益群众3000余人次。引进新品种碧根果、巴达木、车厘子等十余个品种在偃师区种植,为农户增收提供新途径。

四、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产业兴则偃师为主导,突出林业产业发展这条主线扎实做好产业规划、招商引资、资本运作等工作构建了缑氏镇特色经济林、邙岭镇花卉苗木、府店镇林下种植养殖、翟镇镇林产品加工、首阳山森林公园和双龙山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等五大林业产业体系。近三年来,新发展林经济5.5万亩其中林下种植1.8万亩、林下养殖0.2万亩,林下采摘0.5万亩,景观利用3万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0以上,培育龙头企业5;新发展花卉苗木2万亩,总面积达到4万亩;新发展经济林1万亩,总面积达到5万亩,其中葡萄4万亩,初步形成了以葡萄为主的时令鲜果基地。以缑氏镇葡萄基地为圆心,向周边辐射带动,扩大葡萄种植面积,在顾县镇穿插种植核桃、猕猴桃等小杂果,形成集群效应,提升对外竞争力。在北部以邙岭镇中国黄杨基地为支撑,引导群众种植高档次花卉苗木,建成了豫西重要的花卉苗木交易市场,拓宽了群众致富路径。

五、聚焦活绿抓改革创新。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制定了区级会议制度、信息制度、督查制度、巡林制度等,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建立“林长+”工作机制,先后印发了“林长+公安局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方案。建立洛阳市首个公益诉讼生态林修复基地,该做法在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河南日报、森林河南微信公众号广泛报道。创新制定《偃师区林长制落实情况考核评分标准》,明确考核指标和内容,将各镇(办)林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强化林长制考核结果运用,保证了林长制工作高质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