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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全面推行“林长+法院院长” 工作机制

来源 : 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3-06-01     点击次数:523

偃师区全面推行“林长+法院院长”

工作机制


近日,洛阳市偃师区林长办公室、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偃师区全面推行“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方案》,通过建立健全“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凝聚合力营造全区域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方案》从组织体系、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明确,提出4类职责、5项主要任务、3项工作机制、4类保障措施。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等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系统科学、监管严格、合作联动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新机制,确保“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方案》明确,建立区级“林长+法院院长”联席会议制度。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机制落实,严格督导考核,大力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保护林草湿、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的良好氛围。(卫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