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林业局
关于2021年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
说 明
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对我部门2021年0.13亿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偃师区林业局
(一)一般债券资金0.13亿元使用情况
1.项目安排情况
该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偃师市连霍高速偃巩交界绿化提升工程建设。
2.项目进展情况。
工程建设分为:连霍高速偃巩交界两侧绿化工程和土方工程两部分。目前,偃巩交界土方工程已全部完成,绿化工程完成绿化任务,已处于绿化苗木养护期。
3. 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政府债券资金0.13亿元,分别用于支付一标段(绿化标段)工程款0.0558亿元、支付二标段(土方工程)工程款0.0742亿元。
2023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