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9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加工处理20000吨铝灰渣改扩建项目 | 偃师区顾县镇苗湾村 | 洛阳市云环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厂区现有铝灰水解处理工序前端增加铝灰渣球磨筛分工序,筛分出铝粒和铝灰,铝粒经熔化生产铝锭,铝灰进入现有水解综合回收生产线生产粉状高铝料和球状高铝料。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占总投资的6%。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铝灰球磨筛分产生的粉尘、氟化物收集后经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铝粒熔化铸锭以及炉渣冷却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碱洗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库进行二次密闭处理,在库房顶部均匀布设通风收集装置,收集废气经氨气吸收塔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初期雨水经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混料和水解工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