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精神,经有意愿承担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主动申报,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对拟建设主体提交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核、现场实地考察后,筛选2022年偃师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第三批建设主体名单(见下表)。
建设主体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补贴限额 |
偃师市绿昌家庭农场 | 翟镇镇东洼村 | 1360立方机械冷库高温库一座及配套设备 | 27.23万元 |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5日
监督电话:0379-67719479
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