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豫农文〔2022〕189号)精神,经有意愿承担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主动申报,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对拟建设主体提交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核、现场实地考察后,筛选2022年偃师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第二批建设主体名单(见下表)。
建设主体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补贴限额 |
偃师市绿联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 | 首阳山街道 石桥村 | 860立方机械冷库高温库两座及配套设备 | 36.3万元 |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月27日
监督电话:0379-67719479
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