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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阳山街道全域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第四阶段工作方案

来源 : 首阳山街道办     发布日期:2019-02-28     点击次数:824

首阳山街道全域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第四阶段工作方案

 

为推进全城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向深层次递进,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2019226日起至310日为全域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第四阶段。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偃师市全城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实施

方案》为指导,深入开展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好六个立足于,进一步解决全街道范围内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拆除不到位、建筑垃圾露天堆放、工地扬尘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巩固扩大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前一阶段成果,确保百日攻坚工作速度不慢、热度不减、标准不降。

二、时间安排

2019226日至2019310

三、主要任务

(一)全街道范围内已确定列为关闭类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拆除取缔。

责任单位:街道办环保所、城管办,各行政村

(二)禁养区内所有的养殖场一律拆除、搬迁到位。

责任单位:街道办农办、街道畜牧站,各行政村

(三)全街范围内从百日攻坚活动开展以来产生的建筑垃圾一律清理到位。

责任单位:街道办城管办,各行政村

(四)严格按照《洛阳市2019年春季扬尘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洛环攻坚(20194号)要求,确保各类工地(房建、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绿化等)扬尘污染管控到位。

责任单位:街道办城管办、街道办农办、街道国土所、街道水利站、街道林果站,各行政村

(五)持续推进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前三阶段确定的工作。

责任单位:街道办相关部门,各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扬尘防治拆迁(拆除)工地要设置围挡,采取雾炮喷淋降尘拆除作业,要对裸露地面和建筑垃圾进行有效覆盖、洒水降尘,并加强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作业,确保拆迁(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原则。行政村“两委”是此次活动的工作主体,村党(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对拟拆除的违法违规企业,各行政村两委要督促企业限期自行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街道办环保所、工办、城管办、农办,街道国土所、派出所、畜牧站、工商分局等部门和单位要为行政村两委开展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证。

   (三)督查保障。街道党政办、街道办环保所要对各行政村、街道办各相关部门和街道直属有关单位第四阶段工作任务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一日一督查,一日一反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按时间节点要求顺利推进,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