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8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4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700万双泡沫鞋撑项目 | 偃师区商城街道石硖工业区 | 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嘉嘉禾泡沫制品厂 | 洛阳德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667平方米。 主要生产工艺为发泡、熟化、成型、冷却、烘干等。 项目总投资约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万元,占总投资的40%。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批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偃师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水定期补损,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