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偃师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偃师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的通知》(偃巩固脱贫办〔2022〕29号),现将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3.453万元调整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3.453万元;
2、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
以上共计33.453万元。
二、分配原则:根据《偃师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偃师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情况的通知》(偃巩固脱贫办〔2022〕29号),按照足额保障原则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偃师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本次分配金额(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2022年偃师区首阳山街道鲜食玉米加工项目 | 首阳山街道 | 计划建设钢结构加工车间一个,长63.88米,宽42.48米,檐口高度7.5米,建筑面积2713.62平方米。 | -200 | 农业农村局 |
2 | 2022年偃师区首阳山街道鲜食玉米加工项目 | 首阳山街道 | 计划建设钢结构加工车间一个,长63.88米,宽42.48米,檐口高度7.5米,建筑面积2713.62平方米。 | 233.453 | 农业农村局 |
合计 | 33.453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379-67733813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