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

首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拟审批公示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6-17     点击次数:758

关于20226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2617日-2022623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

偃师区产业集聚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预留空地上,新建1座原粉车间,并依托一期工程成品车间、材料库、仓库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新增分子筛原粉16000t/a、成型分子筛10000t/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扩建年产10000吨成型分子筛生产线,并将一期工程100t/aJLDM-1成型分子筛生产线调整为高硅成型分子筛研发线;2)扩建年产4000吨高硅分子筛原粉生产线,并将一期工程100t/aJLDM-1分子筛原粉生产线调整为高硅分子筛原粉研发线;3)扩建年产12000吨分子筛原粉生产线;(4)新建1座原粉生产车间,并新增配套废水处理设施、有机废气处理措施、氨回收系统、除尘措施等环保设施

项目总投资52886.09万元,环保投资约69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05%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硫酸雾、甲醇、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各工序配套的布袋除尘系统、ROT+SCR系统、氨回收系统、碱液吸收塔等装置净化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机废水、含氨废水、M交换废水、设备清洗水、地面清洗水、真空泵排水、碱液吸收塔排水分别经有机废水处理站氨回收系统、蒸发结晶装置、综合废水处理站分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JLPS交换废水经“沉淀+膜过滤+高压反渗透+MVR蒸发结晶”系统处理;M交换滤饼洗水经蒸发结晶装置处理;其他生产洗水依托吸附产业园生产废水处理站2处理,出水与循环水系统排水、去离子水制备系统排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偃师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依托一期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固废进行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