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6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17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标准化厂房项目 | 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 | 偃师市首阳山镇新型建材厂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拆除现有厂区旧厂房,建设标准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标准厂房后续入驻企业另行环评。 项目总投资约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6万元,占总投资的1.52%。 |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七个100%”要求。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洛阳市中州渠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施工场地出入口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排放。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