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6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4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存栏5400头生猪项目 | 偃师区大口镇宋村 | 偃师市大口镇牧兴农场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育肥舍 9 舍,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粪便处理工程等配套工程;清粪方式采用干清粪工艺;该项目占地面积 27.30 亩,(其中农用地 18.7 亩,未利用地 8.6 亩),项目建成后养殖规模可达到年出栏 1.08 万头商品猪。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7万元,占总投资的23.4%。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猪舍、贮粪棚产生的恶臭采用控制饲养密度、饲料添加合成氨基酸、定期冲圈、全漏缝地板并及时清粪、猪舍周边喷洒液态植物型除臭剂及猪舍水帘等除臭措施;有机肥车间全部封闭,车间废气采取微负压收集后引入生物除臭系统吸附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无害化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通过引风机引入生物除臭系统吸附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经“格栅→沉砂集水池→固液分离机→水解酸化池→两段式 A/O 池→中间池→二沉池→消毒”工艺处理后的废水在暂存池内暂存,定期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进行综合利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猪粪、污泥混合一起用于生产有机肥,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箱(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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