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偃环监表[2022]74号
关于洛阳西芝建材有限公司
偃师区南部山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西芝建材有限公司偃师区南部山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废气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现场应按报告表要求做到“七个百分之百”,配备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减少粉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项目移动式破碎场地应按报告表要求配备雾炮喷雾车,上料口设置喷淋设施,破碎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各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标准要求。
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要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标准及其他标准要求。
2、施工人员利用附近闲置民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应按报告表要求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禁止排放。
3、施工期合理设置移动式破碎场地,合理安排各区施工作业时间,确保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项目应按报告表要求采用浅孔松动爆破方式,合理安排爆破时段;应按报告表要求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设计运输路线,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4、项目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项目不设置废渣堆放场,移动式破碎场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应按报告表要求用于生态恢复场地覆渣。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合理处置。
5、项目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应按设计方案进行,对原有采坑应按报告表要求进行回填压实、场地平整,设置挡土墙、截排水沟,并进行生态植被恢复。
项目同时应加强对取土场的管理,合理设置作业面,配备草柵、洒水抑尘等设施,控制扬尘及水土流失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三、项目涉及土地、规划、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五、偃师区环境执法部门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二二年六月一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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