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

首页>基本信息


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来源 :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5-10     点击次数:593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督、公开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以公平公正监管为基本遵循,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要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我局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本部门的监管事项,拟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监管职能的,均应当列入清单;凡法律法规规章未赋予监管职能的,不得列入清单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有修改修订的,要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包括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内容。局法规科对各部门拟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审核,形成全局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要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局法规科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涵盖所有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并列明其执法证号码、姓名、性别、执法种类、职务等信息。

(三)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结合事中事后监管特点,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抽查的目的、依据、主体、对象、内容及抽查规则、比例频次、抽查方式、工作要求等。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实现责任可追溯。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检查人员要在每次抽查任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归集至公示系统。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按照《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及我省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需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要依规及时列入,对发现的其它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导,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完善随机抽查机制。

(四)强化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 :偃师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1).xlsx




                                                                     202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