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3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3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5000套智能设备项目 | 偃师区产业集聚区 | 河南松高聪海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河南松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61564平方米。 主要生产工艺为开平、切割冲剪下料、冲压、折弯、焊接、打磨、脱脂陶化前处理、烘干、喷塑、固化、组装、检验等。 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1.7万元,占总投资的1.4%。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切割、焊接、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大旋风分离+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