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24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活化粉生产线改建项目 | 偃师区产业集聚区 |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内容为:①现有1000t/a活化粉生产线拆除(部分设备利旧),在其基础上安装一条3000t/a活化粉生产线,同时更换和新增配套的干燥、焙烧炉、冷却、筛分、包装等设备及其除尘设施;②焙烧工艺由现有的箱式炉改为回转炉。改扩建完成后该条生产线生产工艺仍为:上料—干燥—焙烧—冷却—筛分—包装,原料来源不变仍为外购,生产规模由1000t/a至3000t/a。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0万元,占总投资的24%。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干燥机和焙烧炉均配套旋风收料器+袋式除尘器,燃烧机配套低氮燃烧器,投料、筛分和包装工序产尘环节配备布袋除尘器,经上述三种处理措施处理后的废气达标后由32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用去离子水制备产生的含盐废水经已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偃师区西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