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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河阳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10-19     点击次数:555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偃环监表[2020]157  

 

关于河南河阳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河南河阳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该项目属未批先建,应立即停止建设。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认真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库板带落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生产线水泥、粉煤灰送入储罐时产生的粉尘及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各排放口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标准要求。

按照报告表要求建设全封闭原料库并设置全覆盖雾化抑尘装置等降低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措施,确保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标准要求。

3、生产设备及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按报告表要求经砂石分离器及配套的三级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禁止外排。

职工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4、确保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该项目涉及规划、国土、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三、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0.0691t/a, NH3-N:0.0084t/a。

四、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偃师市环境监察八中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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