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16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涂装生产线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 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南园 | 洛阳珠峰华鹰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 聊城市润森环保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具体改造内容为:1、拆除原有一条表面处理流水线,将另一条涂装前表面处理流水线工艺由酸洗磷化工艺变更为陶化工艺,涂装生产线原料由油性油漆更换为水性漆,同时,新建1条地上式车厢车架前处理流水线(采用陶化工艺);2、新建2条腻子打磨生产线;3、拆除原车厢电泳烘干线,新建1条全封闭车喷漆烘干线。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焊接烟尘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补漆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过滤++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直接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西厂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东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经生化处理后排入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