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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万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5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5-20     点击次数:506

关于20205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520日-2020522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产35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保庄村

偃师市万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洛阳佳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7880.23平方米

主要生产工序为计量配料、搅拌等。

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4万元,占总投资的3.76%。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骨料输送、计量、投料产生的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料筒仓经仓顶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砂石堆场全封闭,并设置喷干雾设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混凝土罐车、搅拌机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系统+沉淀池+泥浆搅拌池处理后回用,进出口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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