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09 号)和《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洛政办〔2022〕64 号)精神和要求,形成了《偃师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3月14日,面向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受到了有关各界的关注和支持,现征集期满,我们将认真整理大家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将有建设性的合理建议纳入考虑范畴。
2023年4月16日
为加强全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09 号)和《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洛政办〔2022〕64 号)精神和要求,形成了《偃师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3月14日,面向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受到了有关各界的关注和支持,现征集期满,我们将认真整理大家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将有建设性的合理建议纳入考虑范畴。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