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区政府进一步明确执法事项清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该建议中提到:“近年来偃师区创建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但是部分执法单位不清楚执法事项,不知道怎么执法。您建议:区政府进一步明确执法事项清单,明确区政府执法事项、执法单位、执法流程,创建名副其实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接到关于您的建议交办单后,局党组十分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为您的建议立足全区行政执法现状,建议中的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持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提升全区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水平,实质性推进全区法治建设进程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针对您的建议,我们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目前,我区执法事项清单制定情况及公布结果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有关要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执法事项包括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等事项,由区委编制部门予以确定。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具体执法行为行使具体监督工作。
目前,全区34个行政执法部门均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清单、行政执法决定等并在偃师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您可通过登录偃师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得知。
区司法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