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您好!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依据偃发改〔2024〕14号文件要求,决定调整我区城市供水价格。具体如下:
(一)自202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即:
1.居民用户:第一阶梯2.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3.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7.2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户:3.5元/立方米。
3.特种行业用户:10元/立方米。
以上价格为基本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
(二)明确我区特种行业范围为:洗浴、洗车、游泳池、滑雪场、水上乐园、纯净水6种。
(三)对低保、五保户均执行第一阶梯水价,且每月减免2立方米水量的水费。同时,为支持教育、养老事业发展,对学生生活、教学用水和养老机构用水,继续执行居民用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