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署名文章精神,集中学习了全国、省、市人大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洛阳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讨论稿)》《洛阳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洛阳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评议单位及评议工作内容的决定(草案)》,听取并审议了《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徐德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有关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徐德指出,要做好工作谋划,突出工作重点,为做好全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要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自觉把为民服务的工作抓实做细。
评议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一种重要监督方式。要成立相应的评议工作组织机构,并适时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各评议工作组要精心组织、加强督导,自觉履行好职责,认真负责,共同推进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取得良好的成效。
要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办理实效,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抓好落实,对涉及到多个部门办理和代表群众反映强烈的议案,要重点督办、上门督办、专题督办,着力推动问题解决。
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徐德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依法履职,做到“三个带头”,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带头讲政治,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要带头提能力,提高调研能力、议事能力、协调能力,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履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的关系,做到常委会履职活动与本职工作“两不误”“双促进”;要带头转作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徐德还对镇、街道人大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找准定位,明确职责,加强学习,依法履职,围绕乡镇、街道人大职责定位,学好创新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提升履职水平,提高履职实效,召开好会议,组织好活动,联系好群众,服务好代表,实践好民主,加强县乡人大联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以更实的作风、更高的水平、更强的能力,推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新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红伟、张占锋、王宇杰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段昊,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丽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银轩,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法律顾问、旁听市民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