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区电动车治理专班联合交警、城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商超、医院周边电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治理。
行动中,各部门执法人员分工合作、紧密配合,结合当前道路实际情况,坚持以教育引导在前,执法处罚在后的方式,对城区内三、四轮电动车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非法加装车篷、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并责令其及时整改。对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且不及时驶离的违停车辆,依法依规进行拖离处理。
此次行动,偃师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出动宣传车11辆,治理非机动车违法、APP扫码76例,主要路口劝导非机动车违法132例,处罚摩托车不戴头盔16例,治理电动车乱停乱放32例,治理占道经营三、四轮电动车16辆,拖移四轮电动车1辆,拆除非法加装车棚5个,三轮车车体喷涂“严禁违法载人”标语6起,劝诫不能加装车篷、检查销售门店6家。
此次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为市民平安有序出行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