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按照我市全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部署,为助推我市打好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战”,进一步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在环境整治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投身到环境整治行动中去,现将开展“党员带头作表率百日攻坚勇担当”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部引领、党员带头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领域、本行业党组织特点,充分运用党员“一编三定”、党员联系户、党员分包责任路段及责任区、“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市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联合整治工作中来,在全市形成“支部引领、党员带头、党群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分级分类、广泛参与
1、农村党员.要用好党员“一编三定”和“1+10联系户”等工作法,建立党员包户、包路段,包责任片(区)制度,划定环境整治责任区,重点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大力开展百日攻坚宣传发动工作,引导辖区群众自觉维护生产生活环境,形成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二是要带头对自家户容户貌进行整顿提升,养成良好习惯;三是带动分包群众积极行动,开展生活垃圾和环境污染问题“见底清零”、“动态清零”活动,维护村庄环境和公共设施提高环境改善意识。
2、机关党员。将环境整治行动与“城乡支部联星提升‘1+1’活动”相结合,利用“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与分包村党员群众联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卫生清扫活动,积极向分包村群众宣传清洁乡村、美化环境的环保理念,确保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每周组织机关党员在伊洛河流域、分包村等地开展次志愿服务,自觉提升爱护家园、树立良好形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爱护环境人人有责”浓厚氛围。
3、社区党员。组织社区党员广泛宣传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介绍相关政策规定,增强市民环保意识,每周在社区辖区内开展一次“环境污染问题‘见底清零’动态清零”“党员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使生态环保理念进小区、进家庭、入人心。
4、企业党员。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在环境综合整治中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每周开展一次,“环保百日攻坚企业党员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转变落后发展观念,引导企业职工增强生态环保意识,树牢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为我市人居环境改善做出贡献。
三、学做结合、务求实效
在环境综合整治中要坚持“学”与“做”结合,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及时处理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请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安排,扎实开展活动,务求取得实效,活动后请及时将相关图片及信息报送市委组织部。
邮箱:镇(街道):6772169163.com
市直单位:szdw67712730@163,com
偃师市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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