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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事宜的温馨提示

来源 : 偃师融媒     发布日期:2024-06-25     点击次数:1811

广大养老待遇领取人员:

大家好!为了确保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能够及时发放,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将有关退休待遇领取事宜提示如下: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领取社保退休待遇人员每年都需要进行待遇资格认定,认证后有效期为1年,超期未认证人员会造成待遇停发。请即将认证到期的人员抓紧时间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河南社保等APP进行认证,或者请家人帮忙认证,居家即可完成,以免影响退休待遇发放。

认证方法:“支付宝—豫事办—社保资格认证”模块,可以查询认证是否到期,也可用此方法认证。若因超期未认证造成待遇停发的,认证成功后未发待遇会在次月一并发放。

咨询电话:

区政务服务中心 67767369

政务大厅社保窗口 6308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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