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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事宜的温馨提醒

来源 : 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24     点击次数:6083

广大养老待遇领取人员:

大家好!近期区政务服务中心接到部分退休群众咨询反映6月份退休工资未发放的电话较多,经及时向政务大厅社保窗口问询后,现将有关退休待遇领取事宜提示如下: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领取社保退休待遇人员每年都需要进行待遇资格认定,认证后有效期为1年,超期未认证人员会造成待遇停发,可以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河南社保等APP进行认证,请即将认证到期的人员抓紧时间进行认证,以免影响退休待遇发放。

认证方法:“支付宝—豫事办—社保资格认证”模块,查询认证是否到期,也可用此方法认证,居家即可完成。若因超期未认证造成待遇停发的,认证成功后未发待遇会在次月一并发放。

咨询电话:区政务服务中心     67767369

         政务大厅社保窗口   6308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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