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从洛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7月1日起,洛阳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将有效解决参保职工的难点堵点问题。
以往,一些参保职工不清楚自己能不能享受生育津贴、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是个人还是单位来申请等问题。
洛阳市实行“免申即享”后,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医保信息系统将及时整合职工参保缴费信息、生育信息和生育津贴计发所需参数。对符合条件的,医保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生育津贴受理业务,经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参保职工银行账户。
“以后,符合条件的宝妈可‘无感’领取生育津贴。”洛阳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宝妈生育津贴“免申即享”,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在本市正常参保并足额缴纳保费的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女职工,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12个月的,可按照规定的产假时间,享受享受生育津贴。如果工作变动,导致参保中断,则缴费月份需要重新计算。
●若女职工在生产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在孩子1周岁以内缴满12个月,同样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此种情况须到参保区经办机构线下办理生育津贴报销业务。
●提前激活个人社保卡(医保卡)上的银行账户。如未激活,将影响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待遇的正常发放。激活社保卡(医保卡)银行账户,请到对应的银行办理。
满足上述申领条件,在生育住院后,出院时医疗机构能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的女职工,无须申请生育津贴。生育后出院时,发现社保卡银行账户未激活,可前往社保卡所属银行网点激活账户,随后10个工作日内仍可享受“免申即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