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于建刚同志任洛阳国裕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贾利卫同志任洛阳国裕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其洛阳夏商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贾盎洋同志任洛阳国裕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免去其洛阳夏商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李召煊同志洛阳夏商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相关职务的任免,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履行有关手续。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