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与疾病之间有着不可避免的因果关系,疾病是贫困的根源之一,贫困又加剧疾病的影响,只有斩断“病-贫”恶性循环,才能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强保障。医疗救助是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旨在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人民健康服务与医疗保障的“保护网”与“安全阀”。历经四个阶段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医疗救助制度切实担负起国民健康保障重要兜底作用,有效化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为人民健康添了活力、增了底气。
第一阶段:初步建立医疗救济,为困难群众恢复生产注入“健康活力”。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整体医疗环境恶劣,在传染病肆虐、新生儿死亡率高、医生稀缺、医疗条件简陋的境况下,困难群体面临极大的健康风险。为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水平,1956年起,我国在传统医疗保障体系内初步形成了医疗救助相关制度安排。在农村地区通过五保制度,对于缺乏劳动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力的社员给以适当的医疗卫生救济服务。在城市建立了临时救济和定期定量救济制度,为城镇孤老、社会困难户、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以及国家规定的一些特殊救济对象提供救助。该阶段,城镇每年固定救济对象达到40万人至80万人,临时救济可达到200多万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临时医疗救济,为新中国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生产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阶段:发展探索医疗救助,为困难群众就医购药提供“健康支持”。
1990年至2002年是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发展探索阶段。该阶段,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业化和城镇化增加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为解决改革开放后我国各类困难群体面临的医疗保障问题,1990年起,上海、大连、武汉等城市相继出台了地方医疗救助政策,开始探索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制度安排。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卫生资金,对无支付能力的危急患者实行医疗救助。2000年,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提出“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该阶段,地方卫生部门积极主动探索政策方案,如上海市于1990年底提出“城镇贫民在与一般居民一样自行付费就医的原则下,对在医疗中有特殊困难者,政府以救济性质给予门诊补助与住院补助”,为困难群众就医购药提供支持帮助。
第三阶段:改革完善医疗救助,为困难群众防病治病夯实“健康基础”。
2003年至2014年是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改革发展阶段。该阶段我国进入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时期,医疗卫生服务逐步优化,人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逐步提升,灾难性医疗支出问题开始出现,亟待推进医疗救助立法。2003年,民政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相继出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正式建立。2009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推动我国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2014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范了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方式与救助标准,并提出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等重点任务。该阶段,我国救助帮扶力度持续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支出不断上涨,从2004年4.43亿元增长至2014年252.6亿元。医疗救助人次规模不断扩大,从2004年640.7万人次增长到2014年的9119万人次。除此之外,大力推动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确保资助救助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14年共资助6723.7万人困难人口参保,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健康安全。
第四阶段:优化整合医疗救助,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筑牢“健康防线”。
2015年至今是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优化整合阶段。该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持续提高,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绝对贫困的消除,我国开始探索相对贫困治理与医疗救助制度整合。2015年,提出合并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城乡医疗救助的统一性增强。2017年,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提出加强两项制度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衔接。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建立,进一步理顺了医疗救助的管理工作,我国医疗救助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加快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该阶段,医疗救助对象逐步扩展,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等被纳入保障范围。同时,救助服务不断优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实现结算;救助时效大大提升,通过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检测预警,逐步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2023年,我国医疗救助总人次达到2.5亿,医疗救助基金支出规模进一步扩大到745亿元,分类资助参保政策落地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确保了应保尽保。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1.86亿人次,有效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883.5亿元。
医疗救助既是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核心要求。当前,我国医疗救助经办逐步优化,医疗救助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城乡困难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和就医压力显著降低,因病致贫返贫发生率不断下降,医疗救助发挥了重要的托底作用,极大巩固了医保扶贫脱贫的成果。在下一阶段,我国医疗救助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沿着相对贫困治理的新发展方向,持续优化完善分层分类救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全流程救助模式,并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不断提高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水平,提升医疗救助服务水平,更好实现医疗救助在医保扶贫脱贫和实现共同富裕方面的重要托底功能,切实增强百姓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