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日至4月22日,区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文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7日,区委巡察组向文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文物局党组强化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
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及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巡视巡查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切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促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契机,举一反三,深挖工作中短板漏洞,认真总结提炼整改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完善制度措施,形成依靠自身力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党组书记坚决扛稳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以上率下,层层压实。
一是党组书记李继锋同志亲力亲为抓督导、抓落实,对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一抓到底,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体整改的工作机制。二是针对反馈的问题,亲力亲为,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在思想发动、措施制定、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上做到四到位。三是要求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聚焦整改台账监督整改,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条条有下文,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
(三)整改落实基本情况
截至9月底,专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长期整改5个,未完成整改0个;制定整改措施17条,已完成整改措施17条;新建制度机制2个,完善制度机制4个;巡察期间交办立行立改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0个,未完成整改0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22字方针不到位。
1.问题摘要:未按照区文物局“三定”方案和《邙山陵墓群(含洛南东汉帝陵)保护总体规划纲要(2021—2035)》要求,编制偃师区邙山陵墓群保护规划。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偃师区邙山陵墓群西晋陵区及洛南东汉帝陵保护规划》编制项目,于8月30日开标,中标单位华威设计院有限公司;9月3日班子成员到设计单位对接,已开始收集资料;9月26日再次到设计单位沟通对接,设计单位已与相关专家沟通汇报规划编制基本思路。
2.问题摘要:重点保护单位管理不到位,巡察发现,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唐恭陵值班人员脱岗,24个监控摄像头中,16个不能正常使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已对唐恭陵当天值班脱岗同志进行谈话教育并要求其他同志引以为戒,在以后工作中认真落实自身岗位职责;二是对恭陵日常值班进行合理化调整,实施“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切实做好野外值班同志的后勤保障工作;三是要求主管副职加强对唐恭陵值班情况进行常态化巡视检查,杜绝出现脱岗、空岗情况发生;四是针对摄像头损坏问题,区文物局自筹资金,于4月24日对已损坏摄像头进行维修,目前已将损坏的摄像头全部维修完毕,监控系统正常运转。
3.问题摘要:4月19日,专项巡察组在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玉帝阁下沉调研时发现,阁楼内墙壁存在漏雨渗水情况,威胁到墙壁上的明代壁画安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4月20日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并立即安排人员对玉帝阁屋顶进行加固维修和防雨处理;4月22日夜间下雨后,当日上午再次组织人员赶赴玉帝阁查看,漏雨渗水情况已得到有效治理,无漏水渗水情况。后续日常巡查中均无发现漏水情况。
4.问题摘要:2022年以来,辖区内的邙山陵墓群、洛南东汉帝陵、唐恭陵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发生违法建设现象10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执法巡查制度》;二是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对联动巡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执法队正在对邙山陵墓群、洛南东汉帝陵、唐恭陵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其中涉及唐恭陵3处违建已责令停业并已进行部分拆除,涉及邙山陵墓群和东汉帝陵7处违建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5.问题摘要:对全区601处一般文物保护点管理不到位,业余文保员管理有漏洞,没有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台账,没有与文物所有人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如,巡察发现邙岭镇省庄村共有文保点11处,均无文物标识,也没有按照《河南省文物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签订保护责任书,该村文保员只知道其中的4处,其余7处位于管理“盲区”,其中文保点马宝玉老宅已倒塌损毁。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完善《一般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业余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日常巡查制度》、《安全巡查台账》;二是已与属地政府安全责任人签订《2024年度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三是全区各级文物保护点的“保护标志牌”安装工作已完成。
6.问题摘要: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挖掘辖区内文化遗产的学术价值不够,全区现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文物保护点669处,其中国保13处;馆藏文物2.9万多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35件,文物资源丰富,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和社会价值,区文物局2021年以来,没有利用我区丰富的文物资源优势开展过学术交流研讨活动,致使我区文物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二里头和商城考古队及夏都博物馆沟通,配合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二是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偃师历史文物资源知识,目前已发布偃师文物日历、文物介绍等文章83篇,社会反应良好。
7.问题摘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力度不够,导致文物布展调整不及时,偃师博物馆馆藏文物2.9万多件,日常文物展品仅有470余件,1986年建馆以来,仅在2006年更换过一次,至今没有再更新过展品,导致汉代透雕石砚台、唐代金银平托镜等21件国家一级文物、187件二级文物,以及2万余件三级文物在库房里“睡大觉”,不为世人所知。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与洛博、夏博等“兄弟馆”开展《时裳》武则天展,“寻迹中国龙”等多次展览,累计展出一级文物30件(套),二级文物15件(套),三级文物21件(套),一般文物6件(套);二是通过“文博偃师”公众号以及偃师融媒等网络平台发布“文物日历”,定期公布一件精美器物、碑刻等文物,供社会各界交流学习,目前已发布文物日历83篇;三是重新修改完善偃师博物馆提升方案后,提交洛阳市文物局争取上级资金。
8.问题摘要:我区共有68处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但真正“活”起来的只有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与洛阳市区文物资源还没有形成有效联动,每到节假日,洛阳市各大博物馆、文保景点人气爆满,而我们的偃师商城遗址、偃师博物馆参观者寥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二里头夏都博物馆、洛阳博物馆和玄奘故里沟通联系,加强研学与旅游对接,吸引人气。二是偃师博物馆利用传统节日和博物馆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8月23日偃师博物馆通过国家博物馆协会评定升级为二级博物馆,并于9月14日正式挂牌;十一期间组织开展“国庆华章·博物共赏”主题活动,7日内共计接待游客10000余人次,收获了良好社会效益;三是偃师商城遗址今年以来已开展“春节‘商’潮文化艺术节”、“正月十五闹元宵”、“仲夏欢趣,悦享端午”、“区直幼教集团六一商城遗址游园会”、“国庆节游园活动”,均受到游客及群众一致好评。
(二)反馈问题:聚焦主责主业,履行文物保护管理职责有欠缺。
9.问题摘要:对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单一、次数较少,每年仅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和“博物馆日”,出动宣传车、设置临时宣传版面进行宣传;辖区内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没有设置1处大型文物保护公益宣传广告牌,导致广大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边缘不清,文物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如,2024年3月18日群众举报缑氏镇贾屯、双泉等村存在多处非法取土场,依法传唤当事人时,经文保人员向其讲解《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得知洛阳市全域文物管理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印制《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相关条例、《文物手续办理流程》等宣传单共计1500份,分别送至首阳山行政服务大厅文物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窗口;二是修订印制《偃师区文物保护利用服务手册》,已呈送区四大班子领导,通过党政平台发至各镇街道办、各区直单位。三是在“世界文化遗产日”、“科技文化节”等活动期间开展普法宣传,与翟镇政府联合开展二里头遗址保护宣传活动2次,在区华夏广场开展文物保护法宣传1次,设立文物保护法摘要大型广告牌1个,利用北环路4个公交站亭做文物保护宣传栏;四是对区级以上68文物保护单位全部设立文物保护标志碑,对二里头、商城、邙山陵墓群、洛南东汉帝陵、汉魏洛阳城等大型遗址设立100余处保护界桩;五是就非法取土情况在进行立行立改的同时,进行举一反三,建立联动机制,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审批临时取土场前,城管和交警部门审批取土运输线路前,应提前告知文物部门,征求文物部门意见;属地政府应加强对本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监管力度,严格履行“考古前置”手续。
10.问题摘要:“三防”设施不到位,68处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21处安防设施不到位,11处消防设施不到位,13处防雷设施不到位;部分“三防”设施未能发挥作用,如国保单位升仙太子碑、大宋会圣宫铭碑监控设施无人值守,且未接入区文物局监控中心;国保单位九龙庙2024年2月11日至本次巡察期间,无水无电,应急灯无法使用,消防水罐压力为“零”,消防管理漏洞明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克服困难、举一反三,对剩余的52处无安防设施文保单位安装监控摄像头,实现全区文保单位安防设施全覆盖;对16处古建类文保单位全部配备灭火器、消防拖把等消防器材,有效提升文保单位消防应急能力;文保单位防雷设施须在文物本体上施工,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涉及文物本体施工须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向相对应的文物部门申请立项同意后,依照规范编制防雷施工方案,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二是将升仙太子碑、大宋新修会圣宫铭碑监控接入局监控中心;三是九龙庙消防设施已修整到位,恢复正常使用;四是积极向上级申报“三防”项目立项并争取资金支持,2024年向上级文物部门申报2025年安防项目立项8个;申报消防项目立项4个;申报防雷项目立项1个;正在编制“三防”施工方案的项目3个;方案已批复正在争取上级文物保护资金的项目3个。
11.问题摘要:“四有”工作保护标识设置不全,除邙山陵墓群外,剩余的67个保护单位界桩、界碑严重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区级以上68文物保护单位全部设立文物保护标志碑;二是对二里头、商城、邙山陵墓群、洛南东汉帝陵、汉魏洛阳城等大遗址类文保单位设立保护界桩,目前共计设立界桩100余处。
12.问题摘要:文物保护巡查工作未严格落实《偃师区文物局文物安全巡查制度》,仅对国保、省保单位进行了针对性的巡查,其他文保点巡查次数少,甚至一年未巡查过一次。区文物局巡查日志显示,2021年共巡查文保单位45处、2022年共巡查文保单位35处、2023年共巡查文保单位36处,未按照要求对辖区内所有68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覆盖巡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要求落实文物保护日常巡查制度,截至目前,已对国家、省、市、县区四级文物保护单位实现巡查全覆盖;二是持续坚持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巡视巡查。
13.问题摘要:项目建设文物保护事前防范不到位,与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以及各镇(街道)没有建立关于项目建设事前会商征询机制,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情况与相关单位沟通不够,导致个别项目没有经过文物勘探就私自动工。如2023年大运河审计中发现的16处违规图斑中,4处位于邙山陵墓群保护范围且属扶贫和招商引资项目,如果项目建设前期沟通到位,就有可能避免该违规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与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同时与其他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沟通机制;二是印制《文物手续办理流程》1500份,与发改部门沟通放置在行政大厅发改系统窗口,严格规范涉及文物保护项目建设用地用地审查;三是全程列席区重点项目会、土地出让会等重要会议,并就文物保护、考古前置等工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14.问题摘要:区文物局执法队中队8名队员中,仅有1人持有执法证件;违法案件办理不彻底,存在以罚代管现象。2022年以来,共办理文物违法建设工程项目案1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罚款65万元,却没有一起违法行为得到纠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新申请办理《文物行政执法证》4个,目前已进行办证考试,等待审批;二是根据本次专项巡察建议,向违法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
(三)反馈问题:督促协调不力,文保重点项目进展缓慢
15.问题摘要:商城遗址整治工程进展缓慢。区文物局主动作为不够,在协调督促土地交付、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渣土清运、资金拨付等问题方面,盯的不牢、办法不多,影响到施工进度,商城遗址环境整治(一期)2023年3月开工,计划2023年12月完工,但截至目前,一标段完成50%,古阳渠以南部分、牡丹园已完成,园建工程部分的城墙修复以及部分道路、广场等受未拆迁房屋和未清理地表附属物影响,暂无法施工;二标段完成30%,苗木种植完成1512棵,回填土方完成7万平方米,供水管道回填完成3.5万米。
整改结果:已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目前商城遗址环境整治一期项目可施工区域已初具形象,正在就地被植物修改调整商定方案。同时主动汇报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力争启动未移交区域的土地移交工作。地块移交后,加强与考古队沟通,督促施工方尽快完成施工。
(四)问题反馈:落实各级督导检查整改发力不足,整改不彻底
16.问题摘要:2021年以来,中央环保督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大运河专项审计等共反馈问题24个。目前未整改到位1个,2023年大运河专项审计反馈的“国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工程未批先建,涉及16个项目,占地约334.82亩”,整改期限60天,进展情况如下:3个问题图斑已立案查处;5个问题图斑为扶贫项目、2个为招商引资项目,区文物局正在与上级部门协调处置;剩余6个问题图斑正在调查处理。以上16个项目,2024年4月9日,区文物局报请区政府协调属地政府对违建进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大运河审计反馈的16个违规项目中,3处已立案查处,1处正在进行鉴定,5处扶贫项目并案处理,7处正在进行认定调查。同时,对该16处违规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属地政府送达《工作沟通函》。
17.问题摘要:整改质量不高、举一反三不够的问题1个,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晋文帝崇阳陵保护范围内堆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2024年3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在距崇阳陵约1.5公里的晋武帝峻阳陵保护范围内又发现倾倒垃圾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与属地政府联系并对倾倒垃圾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对遗址周边群众和企业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三是加强巡查力度,同时协调属地政府加强对本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监管力度,从根本上杜绝倾倒垃圾行为。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问题6: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挖掘辖区内文化遗产的学术价值不够,全区现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文物保护点669处,其中国保13处;馆藏文物2.9万多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35件,文物资源丰富,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和社会价值,区文物局2021年以来,没有利用我区丰富的文物资源优势开展过学术交流研讨活动,致使我区文物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二里头和商城考古队及夏都博物馆沟通,配合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二是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偃师历史文物资源知识,目前已发布偃师文物日历、文物介绍等文章83篇,社会反应良好。
重要举措:一是文物局要坚持长期积极与汉魏故城工作队、二里头考古队以及偃师商城工作队沟通联系,配合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二是要深入研究、挖掘价值,通过融媒中心、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文物资源介绍文章,积极推广宣传我区文物资源,体现文物价值。
2.问题7: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力度不够,导致文物布展调整不及时,偃师博物馆馆藏文物2.9万多件,日常文物展品仅有470余件,1986年建馆以来,仅在2006年更换过一次,至今没有再更新过展品,导致汉代透雕石砚台、唐代金银平托镜等21件国家一级文物、187件二级文物,以及2万余件三级文物在库房里“睡大觉”,不为世人所知。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与洛博、夏博等“兄弟馆”开展《时裳》武则天展,“寻迹中国龙”等多次展览,累计展出一级文物30件(套),二级文物15件(套),三级文物21件(套),一般文物6件(套);二是通过“文博偃师”公众号以及偃师融媒等网络平台发布“文物日历”,定期公布一件精美器物、碑刻等文物,供社会各界交流学习,目前已发布文物日历83篇;三是重新修改完善偃师博物馆提升方案后,提交洛阳市文物局争取上级资金。
重要举措:积极与文博单位合作交流,相互对调文物开展交流活动;通过线上展览,如公众号发布文物日历等方式,提升文物展览力度;编制博物馆新的陈展方案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3.问题8:我区共有68处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但真正“活”起来的只有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与洛阳市区文物资源还没有形成有效联动,每到节假日,洛阳市各大博物馆、文保景点人气爆满,而我们的偃师商城遗址、偃师博物馆参观者寥寥。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二里头夏都博物馆、洛阳博物馆和玄奘故里沟通联系,加强研学与旅游对接,吸引人气。二是偃师博物馆利用传统节日和博物馆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8月23日偃师博物馆通过国家博物馆协会评定升级为二级博物馆,并于9月14日正式挂牌;十一期间组织开展“国庆华章·博物共赏”主题活动,7日内共计接待游客10000余人次,收获了良好社会效益;三是偃师商城遗址今年以来已开展“春节‘商’潮文化艺术节”、“正月十五闹元宵”、“仲夏欢趣,悦享端午”、“区直幼教集团六一商城遗址游园会”、“国庆节游园活动”,均受到游客及群众一致好评。
重要举措:加强商城遗址“商”文化宣传力度,探索与第三方公司合作开展相关活动;偃师博物馆每年列出活动计划,利用各节假日期间举行主题活动以及社教活动。
4.问题12:文物保护巡查工作未严格落实《偃师区文物局文物安全巡查制度》,仅对国保、省保单位进行了针对性的巡查,其他文保点巡查次数少,甚至一年未巡查过一次。区文物局巡查日志显示,2021年共巡查文保单位45处、2022年共巡查文保单位35处、2023年共巡查文保单位36处,未按照要求对辖区内所有68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覆盖巡查。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要求落实文物保护日常巡查制度,截至目前,已对国家、省、市、县区四级文物保护单位实现巡查全覆盖;二是持续坚持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巡视巡查。
重要举措:一是局安全科严格按照《偃师区文物局文物安全巡查制度》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在册形成《巡查日志》,确保每年对境内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全覆盖巡视巡查;二是执法队做好各级文保单位的执法巡查工作,大遗址保护中心做好遗址类保护单位的安全巡查工作。
5.问题摘要17:整改质量不高、举一反三不够的问题1个,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晋文帝崇阳陵保护范围内堆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2024年3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在距崇阳陵约1.5公里的晋武帝峻阳陵保护范围内又发现倾倒垃圾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与属地政府联系并对倾倒垃圾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对遗址周边群众和企业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三是加强巡查力度,同时协调属地政府加强对本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监管力度,从根本上杜绝倾倒垃圾行为。
重要举措:要长期坚持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加大对重要遗址保护范围及周边群众宣传力度,强化属地政府文物保护管理责任,规范建筑垃圾和垃圾处理途径,避免出现倾倒垃圾现象。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整改成效。
要深刻认识集中整改取得的只是阶段性成效,要在完成集中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整改工作,比如:深入贯彻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22字新方针,持续加强文物保护安全巡视、执法巡查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点项目发展等工作。
(二)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既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坚持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解决不彻底标准不高不放手,持续巩固提高整改成效,要把巡察整改与当前正进行的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全区文物保护高质量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为推动我区文物保护利用提供坚强保障。
(三)建立长效机制,拓展整改成果。
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促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契机,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深挖工作中短板漏洞,认真总结提炼整改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完善制度措施,形成依靠自身力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7711869;邮政邮箱:洛阳市偃师区城关镇洛神路56号;电子信箱:yswenwuju@163.com。
中共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党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