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13710”工作制度,参照《洛阳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问题调度会议制度》,现制定《偃师区“万人助万企”活动问题调度会议制度》如下:
一、企业反映问题由区助企办负责“列单、领单、办单、清单”,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办单要求落实,由责任领导签字并加章,在交办之日起3天内反馈办理情况;
二、一般问题7日内未解决落实的,由区助企办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同步跟进督导;
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7日内未解决的,由区助企办收集、分类,提交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协调解决,区助企办负责清单反馈、跟进督导;
四、涉及多个部门、跨行业跨领域问题15日内未解决的,由区助企办提交区专题会议研究,由常务副区长、分管助企办副区长协调解决,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区助企办联合区政府督查部门督导跟进;
五、推进迟缓、落实不力或确有困难的重大问题30日内仍未解决的,按照程序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由区政府督查室跟进督导,区助企办跟进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