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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中心申请拨付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资金的公示

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10-25     点击次数:1107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要求,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的参训人员,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给予机构评价补贴。洛阳市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中心2024第一批通过考试评价取证11期,评价合格初级工(五级)255人,评价补贴资金51000元。

现将评价取证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025日至103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予公示期内与偃师区人社局联系,电话:67721216。

icon_xls.gif2024(偃师区)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人员明细表—洛阳市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