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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信用偃师”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 洛阳市偃师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4-10-09     点击次数:1106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河南省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和《洛阳市高质量推进信用洛阳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进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个人诚信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褒扬守信、惩戒失信,切实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全面推动信用偃师建设,进一步优化我信用体系和营商环境,加快偃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13369整体工作思路,以高质量推进信用建设、高水平打造信用偃师城市品牌为目标,提升信用偃师建设标准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增强诚实守信获得感,提升信用偃师城市品牌影响力。通过信用偃师建设,到2025年,全区信用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完成优化升级,公共信用信息实现应归尽归、深度共享和高效利用,诚信政府公信力大幅提升,信用监管全面融入现代化治理体系,信用便民惠企应用走深走实,知信、守信、用信、爱信的信用意识和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诚信美好生活品质持续优化。

    重点任务

)提升信用平台服务能级,夯实信用信息治理基础

1. 完善一体化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体系。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集成升级,并实现和市信用平台互联互通和协同应用。拓展系统功能,建立信用监测、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大数据分析、合同履约、信用修复一键办等系统。推动智慧升级,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信用信息智联共享、信用监管智慧协同、信用应用智能服务体系,提升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开发区,各镇街道

2. 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实现依目录、全归集,对照国家有关要求,按照《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实现应归集信息全覆盖、无遗漏。推动依需求、全共享,加强重点专项信用信息归集,实现社保、医保、公积金、科技研发、水电气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涉农相关信息归集并持续更新。(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供电公司、亳源水务公司、中裕燃气公司等有关单位)

3. 深化信用数据治理与开发利用。深入开展信用数据治理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信用数据标准建设,实现信用信息规范报送。加强和规范十公示工作制度,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八类信息每月25日前上网公开。切实提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水平,确保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并保持常态化。完善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机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受理异议信息,避免超期。探索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机制,在依法依规和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开发利用和开放力度,更好地发挥信用数据价值作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4. 强化专业化、市场化信用服务支撑。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引导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等工作,创新开发信用信息应用新领域和新场景。(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支局

)强化城市信用文化建设,筑牢诚信文明基石

5. 推进诚信文化传播。打造诚信文化系列品牌,发展信用+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推出有偃师特色、以诚信为主题的系列文艺作品、公益广告、文创产品。持续开展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发区,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建设万里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11.22”诚信日等诚信主题公益宣传活动,持续营造良好诚信氛围。依法依规开展诚信建设红黑榜名单发布、诚信对象评选等活动。积极开展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创建活动,提升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参与度与覆盖面。发挥好信用偃师宣传阵地作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及各类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广泛宣传报道偃师区信用建设成效和创新做法,加强偃师诚信文化传播。(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发区,各镇(街道)

6. 深化互联网诚信建设。广泛开展网络诚信宣传引导,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和平台完善内部诚信规范和机制,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念。以“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网络乱象整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持续开展互联网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加强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集中专项治理,营造依法办网、诚信用网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委网信办)

7. 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信用记录、归集、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信用约束长效机制,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主体的自觉追求。(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工商联)

   )实施诚信政府示范工程,以政务诚信引领立标

8. 建立健全政府履约践诺机制。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提升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商务局、民营经济发展局、司法局、人民法院、开发区,各镇(街道)

9. 完善政务诚信监测管理体系。强化政务诚信专项督导,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和大数据监测。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营商环境评价、文明单位创建等考核体系。全面建立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诚信档案,加强公务员违法违规、违约失信、司法判决、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归集。持续推进公务员信用核查工作。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提升公职人员诚信意识和服务观念。(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委宣传部、纪委监委、发展改革委、人民法院、司法局、开发区,各镇(街道)

)实施信用监管提升工程,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10. 健全信用承诺践诺管理机制。持续推进信用承诺践诺信息归集共享,将经营主体作出承诺、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实现信用承诺、履行、公示、应用等各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广信用承诺应用,无缝嵌入政务服务系统,在行政审批、容缺受理、证明替代、信用修复等场景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度,简化办事流程。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开展信用承诺并向社会公布,提升企业信誉度。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信用承诺工作,强化行业自律管理。(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司法局及各政务服务部门、开发区,各镇(街道)

11. 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行业监管部门按照监管需要建立健全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和实施规范,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以行业信用评价为重点,对不同信用等级主体实施分类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日常执法检查等监管工作中建立差异化措施,提升监管靶向性。深入推进信用评价、信用监管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提高信用监管综合效能。(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12. 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严格落实依清单惩戒,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依规认定失信惩戒对象、实施信用惩戒。开展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推动相关主体完成整改、信用修复,及时清退僵尸企业。积极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守信激励举措,持续加强A级纳税人等守信激励市场主体的培育和推荐。深化信用奖惩信息共享应用,将省级信用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级网上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关联平台,实时、全量反馈激励和惩戒案例。(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人民法院、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强化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行政、司法、金融、社会等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建立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税收缴纳、金融服务、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开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以及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积极构建一体化协同防治长效机制,强化联合治理措施,全面降低本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数量,及时归集典型案例,增强联合治理效果。(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司法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税务局、开发区,各镇(街道)

14. 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深入推进“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建立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修复条件、修复时限等要求,规范开展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深入认识并推进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工作。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做好我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加强信用信息修复服务便利化和高效化,设置政务服务大厅信用服务窗口和信用自助查询终端,畅通信用修复线上线下申请通道,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信用核查服务,实现信用修复审核即申即办。持续推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双书同达机制和信用修复提醒机制,引导和帮助相关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实现信用信息修复告知率、有修复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深入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工程,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15. 充分利用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依托洛阳市金融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市信易贷平台),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完善融资信用信息数据库,优化企业精准画像和增信服务,支撑金融机构依托平台建立预授信模型并实现全流程放款,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贷款服务。引导本地存续企业(个体工商户)、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机构全量入驻,提高线上放贷规模和融资活跃度。(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工业信息化商务局、财政局、金融监管支局及各驻金融机构)

16. 推进融资信用服务优化和应用创新。深化与金融机构务实合作,加快推动信易贷专项产品和服务,围绕绿色食品、纺织制鞋、绿色家居电线电缆、三轮摩托、铝产业等本地优势产业创新供应链信易贷服务,聚焦用水、能耗、碳排放等绿色低碳领域创新开发绿色金融产品。用足用好绿色金融、股权融资、首贷中心等创新功能,定期举办政银企对接会、平台推介会等活动,加强业务指导和金融服务。积极利用洛阳市信易贷风险缓释基金和风险补偿金。(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监管支局及各驻偃金融机构)

17. 营造良好区域金融信用环境。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持续提高民众风险识别能力;加强涉字样企业监管。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整治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行为。(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金融监管支局发展改革委)

)打造乡村信用建设特色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18. 加强农村信用主体信用信息归集。结合普惠金融和社会治理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涉农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制度,严格规范信息采集、加工、管理、使用等环节。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有效整合相关职能部门涉农信用信息,建立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信用记录,重点开展涉农信用评价及应用、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涉农信用信息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

19. 强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供给。引导驻金融机构围绕土特产供应链创新金融服务,聚焦小麦良种、黄杨、葡萄等优势主导产品创新信用贷款、信用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服务,解决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稳步提升金融信用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支局及各驻金融机构)

20.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采集及评价。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应将日常巡查检查、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工作与生产经营者信用等级相结合,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良好的开通项目申报优先通道、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常态化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完善在偃师黄杨”“葡萄等优势农产品领域电子合格证+信用等级+智能追溯体系,健全绿色优势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和追溯系统,助力全种养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工业信息化商务局)

、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信用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总体要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成立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门机构加大人员保障区委负责信用偃师建设的重大决策和总体协调工作,督导各专项工作推进实施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做好信用偃师建设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各成员工作推进,并抓好组织落实。各部门根据方案,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推进计划。二是健全协调体系,强化督促落实。建立并充分发挥信用偃师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我信用偃师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信用环境建设指标等各项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加强资金支持,强化运行保障。加强信用偃师建设专项经费保障,确保信用偃师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加大信用产品和服务的政策支持,引导开展信用产品服务开发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信用服务业产业发展。健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平台网站日常运行安全。推进公共信用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覆盖数据归集、共享、公开、应用等重要环节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