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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6-12     点击次数:426

委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署要求,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宽进严管,切实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切实整合日常监管任务,减轻基层负担;切实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节约能源法》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现将《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4611

 

 

 



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

大类

抽查事项

1

节能监察

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

项目建设单位

一般检

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工业能源科

《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第六十八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三条

2

节能监察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检查

重点用能单位

一般检

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工业能源科

《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
《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
《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

3

对电力企业的检查

对电力建设项目违反规定的检查

电力企业

一般检

查事项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工业能源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四条、第六十二条


对电力企业的检查

对本市违法供电行为的检查

电力企业

一般检

查事项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工业能源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