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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 : 超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5-30     点击次数:288

尊敬的张耀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组织民营企业高管到江浙地区培训学习”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第326号建议答复如下:

一、偃师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民营企业家队伍,今年4月出台了《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在加大企业家培训力度方面,今年3月份,偃师区组织铝产业专班赴山东、浙江、上海等地考察铝产业,学习国内铝产业知名专精特新企业先进经验;5月份,组织制鞋行业协会及主要鞋企负责人赴浙江、福建等地,围绕制鞋产业开展交流学习。

三、下一步,我区将按照产业链发展需求,组织相关企业,赴江浙等先进地区交流学习,提高民营企业家在创新发展、市场开拓、行业研究等方面的能力,逐步实现与先进地区的企业跨区域开展合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区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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