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偃师区2024高产奶牛核心群组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镇(街道)组成高产奶牛核心群组建项目验收组,于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对偃师市高龙镇隆鑫奶牛养殖场等3家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场进行了验收,系统登记母犊牛432头,共计验收345头母犊牛符合补贴条件,按照每头补助 665.85元标准,补贴总金额229718.25元。现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
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不得借机诽谤和诬陷。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共7天。
受理单位:偃师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偃师区民主路9号原医药公司2楼)
联系电话:0379-67778219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