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补贴范围按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分22大类49个小类138个品目。购机农户扫码下载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即可查询补贴产品。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本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四、申请程序: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购机者应配合农机部门完成补贴资料审核、机具核验等工作,要求见人、见机、见发票。
五、申请材料: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农户扫码下载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完成所购农业机械资料及个人信息上传录入(注:上传人像图片着装端正,发票图片内容清晰)。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本人社保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
2、购机发票(需注明:姓名、地址:xx(县/区)xx镇xx村、身份证号码、出厂编号、生产企业全称)及复印件2张,电子发票复印件需彩印。
3、实行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购机户需提供购机款银行转账交易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如:拖拉机、收割机等),需提供登记证书编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注:到区农机服务站办理入户上牌手续后复印行驶证)。
六、咨询电话:0379-67709706、67711777
七、受理单位:偃师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八、办理时限:农机购置补贴申办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