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日上午10点左右,邙岭镇派出所接到辖区西蔡庄村一名群众的求助电话,称在村内疫情防控卡点发现一名女性老年流浪乞讨人员。邙岭镇派出所当即出警将这名人员接到所内。当时,这人身穿黑色长款旧棉袄,手里提着一个红色塑料袋,里面装着一些烧饼等吃的,神情有些不太正常,问话说不清,又没有身份证等说明身份的东西。在邙岭镇镇派出所内,值班民警购买了泡面、面包等食物给流浪人员。待吃过后,询问信息,这人一会儿说是三门峡,一会又说不是。
派出所高所长当即与我镇民政所武小辉主任沟通,武主任见这种情况后,判断像这种情况,以前应该受过救助,当即与偃师市民政局联系,协调如何救助,并试图通过民政救助系统找到信息。与此同时,派出所民警采用先进的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识别,通过多次比对核实,查明此人户籍是三门峡灵宝市大王镇西王村,叫刘某某。又通过公安系统查到该村村长姓名和电话,邙岭镇民政所多次拨打村长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又通过网络查到灵宝市政府值班电话,将情况告知,对方说大王镇属于灵宝市产业集聚区不归其管理,又告知产业集聚区电话,让联系产业集聚区。同时,邙岭镇民政所又联系灵宝市产业集聚区,查到大王镇政府值班电话,又将情况进行告知。大王镇值班同志核实信息后反馈说,有这人,情况属实,不过是户口在大王镇,早些年已经出嫁到山东了,户籍一直没有迁移,联系娘家人说是这人已结婚有丈夫,有孩子,这边不管。大王镇值班同志很负责的告诉了刘某某娘家人的两个电话号码。镇民政所多次电话联系西王村刘某家人一直不接。后来电话打通后,是刘某某的哥哥接的电话,对方告知说,刘某某精神不太正常,之前曾跑到过平顶山,被送回山东省,同时灵宝这边她还有90岁高龄的老娘,还打老人,说是嫁出去的闺女,有家人了,这边管不了也不管。邙岭镇民政所对刘某某的哥哥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出这种行为的错误,并警告说事情属实的话,属于遗弃亲人罪,要判刑的。直到下午下班后,刘某某的娘家侄儿通过彩信将刘菊红的身份信息发过来,还是说大王镇这边管不了,要求将刘某某送到山东,但是又没有提供山东这边的联系电话,说是不知道。
镇派出所利用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最后经核实确认刘某某是山东菏泽曹县砖庙镇田集行政村张庄村人。邙岭镇民政所通过网络查到山东曹县政府值班室电话和菏泽镇砖庙镇政府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说晚上了需要和领导汇报,一直没有回话。当时天已经很晚了,武所长看到这名流浪人员不能一直待在派出所,特别是当前面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各方面都比较担忧,到处都是封路设卡防范。邙岭镇民政所协调镇卫生院李院长,安排人员对刘某某的随身物品进行消毒,安排到卫生院隔离病房居住,同时镇民政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照顾。
第二天上午,镇民政所又积极联系山东菏泽砖庙镇政府,联系到一名郭姓主抓疫情防控的副书记,通过郭书记联系到刘某某村里的村干部和刘某某的两个儿子。邙岭镇民政所武主任开车7个小时将送刘某某安全护送的家人手里。家属对党委和政府的关心表示衷心感谢,当时刘某某敬礼感谢。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政府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和人格尊严的制度安排。下一步,邙岭镇民政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将继续以实际行动传递政府的温暖,落实关爱救助,有效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