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关于“落实补贴补助政策”的规定:“两类人员”参加定点机构集中培训(包括实习)的,每人每天给予30元的生活费补贴。结合我区脱贫家庭劳动力培训的具体情况,偃师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上报的拟符合补贴的脱贫群众有38人,按每人每天30元计算,共计12420元,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月11日
监督电话:67721216
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