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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府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12-12     点击次数:183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公告)

2024年第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4830日至1126日对洛阳市偃师区府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府店镇政府是隶属于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的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做好人大、政协工作;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等。内设机构为:党建工作办公室、民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生态环境建设办公室、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产业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等6个科室。下设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教育旅游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建设所、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调解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由镇财政所统一核算管理。截至202312月底,单位职工176人,其中:行政32人、事业80人、分流21人、离休1人、退休42人。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23年收入总计42202899.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7458元,利息收入165000元,租金收入23200元,其他收入31067241.60元;支出总计42010629.92元,均为业务活动费用;本期盈余192269.68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3年底资产总计7665958.43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3178575.21元,其他应收款净额1756117.13元,固定资产净值1285291.09元,无形资产净值1445975元;负债总计1756117.13元,均为其他应付款;累计盈余5909841.3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06915.3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399.39元,公务接待费52516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府店镇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财政收支情况。本次审计也发现该镇存在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应当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往来款未及时清理151192.80

截止审计日,该镇机关账其他应收款挂账151192.80元超两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二)合同签订不规范155401.02

该镇2023年度列支镇一楼、纪检办维修费2笔共计155401.02元,后附合同无该镇代表签字及公章。

(三)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107298.60

该镇2023年度列支机关电费、办公支出、信访会议系统支出、铲车使用费等25笔共计107298.60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四)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106735

该镇2023年列支镇政府房屋修缮、机关宿舍楼维修等费用4笔共计106735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五)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04763

1. 该镇2023年度列支打印机34350元、电脑311700元、电脑14000元、洗衣机11899元、会议桌13540元、智能接警一体机117500元、沙发12300元、会议桌15630元、电脑13750元、冰柜13399元、空调25000元、会议桌13485元、沙发13850元,共计70403元,截止审计日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2. 该镇2023年度民政账列支热水器22800元、护理床3229760元、水泵11800元,共计34360元,截止审计日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六)票据不合规21815

该镇2023年度列支换锁、文化活动费用等6笔共计11890元,原始票据未附明细清单;列支办公用品9925元,定额发票未填写开票日期。以上票据不合规合计21815元。

(七)违规在机关账列支职工活动及培训费用9250   

该镇2023年度在机关账列支三八节活动费用”7250元、列支职工王某某会计培训费用2000元,以上共计9250元应在工会费中列支。

(八)超标准留取质量保证金

该镇2023年专项资金账列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一标段资金800000元。审计发现,该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超过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的规定。

(九)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

审计调查发现:该镇2023年度未按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洛阳市偃师区府店镇人民政府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