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公告)
2024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24日,对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镇卫生院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镇卫生院是洛阳市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的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非营利性综合卫生院。主要职责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技术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护理、疾病预防、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内设: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药房、医保科、公卫服务科、财务科、院办公室等科室。截至2023年12月底共有干部职工53人,其中:在编人员41人、人事代理9人、临时人员3人。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23年收入总计14698284.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3874.16元,事业收入11276849.89元,利息收入3730.92元,其他收入23829.38元;支出总计14743586.27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14691230.91元,其他费用52355.36元;本期盈余-45301.92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总计6243144.11元,其中:货币资金719480.91元、应收账款2756663.73元、其他应收款67929.05元、存货672676.31元、固定资产净值1987893.99元、无形资产净值38500.12元;负债总计3190006.40元,其中:应付账款2390999.58元、其他应付款799006.82元;净资产总计3053137.71元,其中:累计盈余2599676.30元、专用基金453461.41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首阳山镇卫生院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本次审计也发现该单位存在重复收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过高等问题,应当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复收费1477.29元
经电子数据比对发现,该单位2023年收取10名住院患者门诊费1477.29元。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50000元
2024年9月13日对该单位医疗专用设备进行盘点,发现接受捐赠的1台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250000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7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底,该单位固定资产账面显示:B超诊断仪1台27000元,经现场审计发现该设备已不存在,但未做账务处理,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四)票据不合规187083.90元
2023年该单位列支电费187083.90元,后仅附收据,无发票。
(五)卫生材料出库会计资料不完整48776.80元
2023年该单位各科室领取卫生材料款48776.80元,后附会计资料不完整,无领取卫生材料科室名称及卫生材料种类、数量等明细。
(六)合同签订不规范37451.50元
2023年该单位列支公共卫生服务宣传资料款19520元,维修综合楼房顶防水款17931.50元,以上共计37451.50元合同签订不规范,甲方未签字。
(七)超限额使用现金5506元
2023年该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列支洛阳市“国际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编码培训班”费用5506元。
(八)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过高
经审查,该单位2023年药品收入为6490461.72元,医疗收入为11276849.89元,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57.56%,未按要求降到30%以下。
(九)医疗管理系统收费字典单价未及时调整
截至2023年底,该单位医疗管理系统收费字典单价未及时调整。
(十)药品入库管理不规范
2023年该单位中西药品入库单上仅有制单人签字,无会计、仓管员、审核人等签字,无法保证药品入库结果的真实性。
(十一)未按规定计提医疗风险基金
截至2023年12月底,该单位未按规定计提医疗风险基金。
(十二)医疗废物存放不合规
审计调查发现,该单位肛肠科医疗废物在楼道处露天放置,未及时存放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
(十三)其他问题
2022年洛阳市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拨付首阳山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新建、改扩建补助资金710000元,规定修建后的卫生室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村医无偿使用。2023年首阳山镇卫生院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但未督促卫生室所属村集体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造成此部分村集体资产未入账,无人监管。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镇卫生院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