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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再次提高

来源 : 偃师融媒     发布日期:2025-01-06     点击次数:271


为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持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偃师区民政局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织密织牢儿童兜底保障网,切实抓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保障工作。

一是“精准”施策,牢牢把住认定关。定期开展年度复核,充分发挥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和儿童主任、“网格员”作用,全区开展“拉网式”摸排,通过入户走访和电话联系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摸排,确保摸排全覆盖、无死角、见实效。截至2024年12月底,通过排查和主动发现,纳入保障社会散居孤儿3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0人。已建立详实完备的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分类动态管理。

 二是“精准”发放,织密民生保障网。认真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自然增长机制,截至2024年12月底,累计发放资金127.53余万元。协同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助医、康复等政策,织密了民生保障网,全面精准保障未成年人各项权益。

 三是“精准”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去年以来,区民政局加大力度向未成年人群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各类社会人士发放《偃师区民政惠民政策明白卡》等救助政策宣传资料2000余份,公开各类惠民政策的享受条件、申请标准和审批流程,确保群众听得懂、用得上,让“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切实增强了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下一步,偃师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豫民文〔2024〕251号文件,自2025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75元/人/月提高至81.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75元/人/月提高至87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74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予以提高,并于1月底全部发放到位,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