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校、街道教育中心、民办幼儿园:
根据《偃师区教育体育局 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偃师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偃师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偃教体〔2018〕49号)文件精神,2024年10月15日--17日,经区发改委、财政局、教育体育局三家联合组成评审小组验收审核,确定洛阳市偃师区蒲公英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被认定为偃师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期三年。现将认定结果予以通报(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政策,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办园方向,坚持内涵发展,以更加优质的保教质量服务社会,为我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出贡献。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2024年验收通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5所)
翟镇镇(1所)
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跳跳板幼儿园
大口镇(2所)
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金典博学幼儿园
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焦村金太阳幼儿园
城关镇(1所)
洛阳市偃师区蒲公英幼儿园
府店镇(1所)
洛阳市偃师区府店镇金博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