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要求,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的参训人员,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给予机构评价补贴。洛阳市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中心于2024年第四批通过考试评价取证1期,评价合格初级工(五级)28人,评价补贴资金5600元。
现将评价取证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至1月1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予公示期内与偃师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379-67773162。
2024(偃师区)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人员明细表—洛阳市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中心.xlsx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