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偃师区2024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偃师市高龙镇隆鑫奶牛养殖场为2024年偃师区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场。该项目实施方式为先建后补,建设内容为轮式抓草机一台,建设资金总计11.8万元,上级补贴资金10.3万元,企业自筹1.5万元。目前该项目设备已到场并通过偃师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到场验收。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不得借机诽谤和诬陷。
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共7天。
受理单位:偃师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偃师区民主路9号原医药公司2楼)
联系电话:0379-67778219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