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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活动

来源 : 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12-27     点击次数:311

“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不仅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更是造成损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后果。”12月26日下午,偃师区司法局针对因组织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宣告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法律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差的特点,组织此类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教育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挂职律师马江华围绕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展开专题讲解,结合刑法概念、基本原则等理论知识,并借助参与办理的案例,分析案例背后的教育意义,警示矫正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守法学法的重要性,增强法律意识,切莫冲动而以身试法。

本次分类教育,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约束能力,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规范日常行为,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