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衔接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现将《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洛财农〔2024〕60号)下达的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23万元、其中67.65万元,本级财政衔接资金0.226229万元,共计67.876229万元分配用于2025年偃师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
为加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使用,现将2025年偃师区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分配情况告知你单位,请尽快做好资金分配工作。
附件:偃师区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doc
2025年2月19日